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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两基”巩固提高目标责任书(中小学) |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水平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使应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的迎接国家“两基”国检验收目标,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县教育局与各中小学签订“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责任书。 一、各学校的职责 (一)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一手抓“普九”,一手抓教学,保安全、保运行,切实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二)提高学生的到校率,控制辍学率。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每天学生到校率要达到98%以上。在自治区复验的当天,小学生的到校率要达到99.8%以上,初中生的到校率要达到99.5%以上。 (三)加强对学生的守则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礼仪教育和政治常识教育。 (四)努力做好“控辍”工作。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不歧视有困难学生,要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密切关注本校学生辍学问题,发现辍学情况要及时做好“劝学”工作,经“劝学”仍不返校者,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场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辍学生的复学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复学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防止再次辍学。协助乡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 (五)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各校教职工都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学校分配的“两基”巩固提高任务。 (六)每学年初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在外县借读学生花名册、新增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和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 (七)按照“普九”复验要求,安排好本校的“两基”检查工作。做好本学区“普九”档案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工作。做到表册真实可靠,各种表册数据一致,准确有效 (八)全面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巴州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巴教[2007]1号)的精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上报。 (九)制定出各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组织实施《德育达标学校》。成立《德育达标学校》领导机构,按照《德育达标学校》的要求建立档案。根据要求达到县、自治州的验收标准。 二、兑现责任制 对因工作失职影响本乡、本校“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学校,对校长将予以就地免职,对具体负责的教师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且末县教育局 学校 局长(签字): 校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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