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两基”巩固提高目标责任书(职能部门)

为了使且末县的“两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高标准、高质量的迎接国家“两基”国检验收,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各职能部门完成以下任务。对在“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全县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严重影响全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

一、职能部门在“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中的责任

(一)教育局:负责拟定“两基”工作规划、方案,负责县“两基”协调领导小组和“两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拟定全县“两基”巩固提高规划,履行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协调指导各乡、镇、场“两基”工作。

2、指导全县各乡场中小学“普九”和乡场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扫盲”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3、督导检查各乡场中小学、乡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调配各中小学教职工,培训村校校长。

5、做好全县“两基”工作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6、教育局长与全县各中小学、中心小学校长和各乡教育干事签订“两基”巩固提高责任书。

7、做好迎接国家“两基”国检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8、全面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巴州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巴教[2007]1号)的精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上报。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两基”巩固提高的舆论动员工作。

(三)发展计划局:负责“两基”中建设项目的规划工作。

(四)财政局:负责“两基”攻坚中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和资金调配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巴州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巴教[2007]1号)的精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上报。

(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基”工作中教师进修学校、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各中小学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对全县企业、个人使用童工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六)公安局:负责“两基”工作中的安全、社会治安和中小学有关户籍资料及配合文化部门整顿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放像厅的工作。

(七)统计局:负责提供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县经济社会的统计资料。

(八)档案史志局:负责提供“两基”工作中有关档案资料。

(九)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负责提供农牧民科技培训资料,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

(十)民政局:负责对贫困在校学生提供社会救助,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资料。

(十一)广电局:负责“两基”巩固提高中的新闻报道工作。

(十二)县团委:负责动员全县青年团员,参加“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十三)县妇联:负责“两基”工作中妇女儿童的动员工作,并对困难女童入学给予救助。

(十四)卫生局及县医院:负责全县各乡、镇、场残疾、失去学习能力适龄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并按照自治区“两基”复验要求,出具规范的《疾病证明书》。

(十五)县农经站:负责“两基”工作中全县各乡(镇、场)农牧民收入数据。

(十六)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按规定上缴国库。

(十七)文体局:负责做好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放像厅的文体检查工作。

(十八)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监理及复验期间的市容市貌工作。

(十九)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人民教育基金的征收和对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童商的情况进行查处。

二、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一把手抓”,把本单位“两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且末县人民政府                                      

县长签名:                        局长签名: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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